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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详解: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解析合同没签成,为什么还要赔钱

时间:2026-10-09     作者: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原创】   阅读

缔约过失责任详解: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解析合同没签成,为什么还要赔钱


合同没签成,双方各走各的,还会有法律责任吗?答案是:不一定。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即使合同最终没有成立,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本文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梳理缔约过失责任的核心规则,帮助企业理解合同磋商阶段的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三种典型的缔约过失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核心区别在于:违约责任针对的是“合同成立后不履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针对的是“合同订立阶段违反诚信磋商义务”。


 二、常见的缔约过失情形


情形一:恶意磋商。 一方本无签约诚意,却以订立合同为名与对方谈判,目的是获取商业信息、拖延时间或干扰对方正常经营。例如,某公司假意与竞争对手洽谈合作,实则套取对方的客户名单和报价策略,磋商结束后以“条件不合适”为由终止谈判。


情形二: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签约前故意不告知对方足以影响签约决策的关键信息。例如,转让方未披露标的物已被抵押或查封的事实,导致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投入尽调费用。


情形三:违反保密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情形四:违反报批义务。 对于依法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负有报批义务的一方怠于履行报批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三、赔偿范围:信赖利益与可预见性规则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对象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对合同能够成立的合理信赖而遭受的损失。


典型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缔约过程中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尽调费、律师费)、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准备工作产生的损失、因丧失其他缔约机会而造成的损失等。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明确,可预见性规则同样适用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制。在“大连某游艇公司诉顾某、李某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中,法院明确: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包括缔约过程中的费用以及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这意味着,虽然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不以合同成立为前提,但赔偿数额并非无限制,仍受到“可预见性”这一重要规则的约束。


 四、合同不成立时的责任处理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在《民法典》施行前长期未得到足够重视。《九民纪要》第三十二条将合同不成立与无效、被撤销并列,规定合同不成立情形下的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问题参照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相关规定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不成立时当事人的损失赔偿问题,按缔约过失责任处理较为常见。


例如,在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纠纷中,如果一方未依法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导致合同未成立,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令各自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五、企业如何防范缔约过失风险?


对磋商过程的规范管理。 在正式签约前的谈判阶段,就应当对重要信息的披露建立内部审核机制,避免因“说错话”或“没说话”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对商业信息的保密管理。 磋商阶段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应当建立严格的知悉范围和保密制度。即使最终未达成合作,也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对磋商成本的合理控制。 在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前,大额投入应当审慎。如果对方存在反复无常、拖延谈判等异常行为,应当及时评估继续投入的风险。


对报批义务的重视。 涉及需要行政审批的合同,负有报批义务的一方应当及时启动报批程序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因怠于履行报批义务而承担不利后果。


 遇到合同磋商纠纷,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缔约过失责任涉及磋商阶段的行为定性、信赖利益损失的举证、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等专业问题,一旦发生争议,需要结合具体磋商记录和交易背景进行综合判断。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长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遇到争议或困惑,欢迎联系海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将结合您的具体交易场景,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案。


温馨提示: 本文内容基于《民法典》及现行司法解释整理,旨在提供一般性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合同事务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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